主旨:★★★[ 重要訊息 ] 首次申請注意事項及應檢附資料★★★ (102/03/21)
*首次申請專業人員資格需「郵寄掛號」或「親自送件」,補件資料可用傳真或掃描e-mail的方式,傳真完畢請再與我們確認。
說明一:請至首頁,詳閱帳號密碼下方之「申請操作說明」(內附操作流程):
說明二:請逐步完成「申請操作說明」第5頁,步驟一~四。
說明三、線上系統登錄完成後,需檢送相關證明文件:
1.資料對照表、時數抵免表及申請資格審查切結書
請在系統首頁【最新消息】>★★★【重要訊息】相關表格>【相關檔案下載】,選取您所要申請專業人員資格之(資料對照表)(第17~24頁)、抵免專業訓練之(時數對照表)(第2~16頁)及申請資格審查切結書(第25頁)。
2.申請專業人員資格時該條款所規定的資料
如申請就業服務員第7條第1項第4款,需要附大專院校畢業證書、從事就業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就服員遴用前80小時結訓證書正反面。依各條款之規定皆需檢附資料。
3.凡系統有登錄(編輯)之資料皆需提供紙本佐證,如登錄現職,需提供在職證明;登錄學歷(必填,肄業不需填寫),需提供畢業證書;登錄經歷,需提供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加蓋單位章及負責人章);登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證照,需提供證書。
提醒您:系統填寫資料需與提供之紙本資料相符合,如職稱、工作起迄日…等。
4.畢業證書影本(欲以相關科系採認者,若系名未直接命名為所指之科系(輔導與心理,社工),需附上成績單以核對是否符合7門20學分)
說明四、所檢附影本/副本資料皆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申請者本人私章」(兩者手寫亦可)。
*若上述流程尚未完成及資料未齊全,建議您將系統及資料補齊後方能進行審查。
*申請並通過資格審核後,若欲再申請另專業人員資格時,請傳真/掃描相關證明文件,並同時需以新帳號登入系統新增欲申請之資格。步驟:專業人員專區->基本資料維護->按取申請其他專業人員資格,並選取條款->點選”新增”->再勾取該資格,點選”送審”(操作步驟可參閱「申請操作說明」第13~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