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求才公告 ] 臺中市政府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1名 (102/08/15)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
專業人員類別: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有效期間:102/08/15~102/08/30
名額:1名
工作地點:台中市南屯區臺中市政府暨本局指定地點服務
資格條件:(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本項資格需另附1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
(二)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者。(本項資格需另附1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
(三)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2年以上。(本項資格需另附2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
***待遇:專科畢業31,531元/月;大學畢業33,923元/月;碩士畢業38,174元/月。
***應檢具資料證件:欲參加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以A4紙張繕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大專(學)以上成績單、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影本及其他(專業能力證明,如學分證明、各項證照等),於102年8月30日(五)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政府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4樓 勞工局福利促進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管員);郵寄書面報名資料證件符合資格者將通知甄試,若證件不足或不合格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及不另行通知。
工作項目:(一)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二)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三)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
(四)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吳小姐 電話:(04)22289111#35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