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求才公告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4名 (103/12/04)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專業人員類別: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有效期間:103/12/04~103/12/12
名額:4名
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訓中心,與澄清服務中心職業重建服務據點、左營就業服務站職業重建服務據點(本據點預計104年新增)、楠梓就業服務站職業重建服務據點;進用後得視本中心業務情況調整工作服務地點。
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者。
(二)須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已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網址http://vrs.evta.gov.tw)」完成登錄,或於甄試前已送件申請認證。
二、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修正條文」相關規定,並應檢具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正本於面試當日繳驗。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提供服務轄區內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暨相關事項,所有服務紀錄需登打於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各項流程表單。
二、服務轄區:包括鳳山區、鳥松區、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杉林區、甲仙區、六龜區、茂林區、那瑪夏區、桃源區、左營區、楠梓區、橋頭區、梓官區、大社區、仁武區…等本市各行政區。
三、年度績效: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每人每年至少須完成下列服務目標:
(一)年度總服務量50名以上(本次甄試錄取人員於104年50名服務量皆應為新開個案)。
(二)配合各項服務績效之達成。
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請將報名應備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高雄市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職務。
二、請郵寄或親送,受理報名時間為自即日起至103年12月12日(星期五)17:00(收件截止時間)止(★以郵戳為憑,若因郵寄延誤收件時間,請自行負責)。
三、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退件;符合資格者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甄試。
四、業務聯絡人:本中心輔導課魏小姐,電話07-3214033分機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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