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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主旨:【重要】繼續教育申請表單將於111年11月1日起適用新的格式與規定,請勿再使用舊的表格 (111/10/28)

說明

標題:【繼續教育】申請表單將於111年11月1日起適用新的格式與規定,請勿再使用舊的表格,特此告知。 說明: 一、依勞動發特字第1110521633A號公告,繼續教育相關規定修正於111年10月5日實施,而其申請表單將於111年11月1日起適用新的格式與規定,請勿再使用舊的表格與規定。本次主要修正摘述如下: (一)、修正「核心能力」、「課程領域」之內容。 (二)、修正「課程次領域」文字為「課程領域參考範圍」,且不再須由申請機構填寫。 (三)、修正繼續教育「講師資格」。 (四)、修正繼續教育「授課者」之時數為5倍計算。 (五)、刪除繼續教育「必修」時數規定。 (六)、新增授課方式「數位課程」,指非同步授課之預錄課程。 每三年最多可以採計10小時,請申請者以「繼續教育-個人申請」之方式向本會申請。 二、其餘修正內容請參考附件一公告。 三、繼續教育申請表格(新)請參考附件二。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 工總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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