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求才公告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3名 (104/01/16)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專業人員類別: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有效期間:104/01/16~104/01/27
名額:3名
工作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臺中市政府暨本局指定地點服務)
資格條件:須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本項資格需另附1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
(二)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本項資格需另附1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
(三)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本項資格需另附2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
註:錄用人員需於報到時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http://vrs.evta.gov. tw)認定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
工作項目:(一)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二)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三)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
(四)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張小姐 電話:(04)22289111#35440
應檢具資料證件:欲參加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以A4紙張繕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大專(學)以上成績單、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須詳細說明工作內容項目)影本及其他(專業能力證明,如學分證明、各項證照等),於104年1月27日(二)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管員);郵寄書面報名資料證件符合資格者將通知甄試,若證件不足或不合格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及不另行通知。
*詳情請查看"相關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