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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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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求才公告

主旨:[ 求才公告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2名 (103/12/25)

說明

徵才機關: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專業人員類別: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有效期間:103/12/25~104/01/09 名額:2名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資格條件: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8條之規定,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於進用前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2年以上。 工作項目:1、身心障礙者接案評估及開案、需求評估、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執行職業重建服務計畫、處遇追蹤、結案及諮詢等服務。 2、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3、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 4、有效使用有限之職業重建服務資源。 5、協調個案服務或所轄服務資源之配置與倡導。 6、其他。 聯絡方式:本案聯絡人:賴小姐,電話:2559-8518分機6387。 備註: 1、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專業證書、結訓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04年1月9日止,掛號郵寄至(103)臺北市迪化街1段21號6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3、本職務報酬比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管理要點之「業務督導員」薪資標準補助:專科31,531元/月,大學33,923元/月,碩士38,174元/月(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另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證書之一者,每月加給3,000元,並以3,000元為限(進用後2個月內須完成執業執照登記)。 4、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依序遞補,儲備期間至10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