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函送紙本證明預計核發至114年5月31日止,自114年6月1日起,經資格審查通過(含更新證明)之專業人員,個人或單位申請繼續教育時數認定審查通過之核定結果,將以公文通知申請人(單位)自行下載數位證明(核定結果),不再隨文檢送紙本證明。 11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