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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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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課程公告

主旨:[ 課程公告 ]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委託辦理之102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102/07/31)

說明

◎參訓資格: (一)職業訓練員 本項屬在職訓練,依本準則第5條或第15條取得職業訓練員資格,並以國內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相關機關(構)、團體推薦之現職專任職業訓練師(員)為主。 (二)就業服務員 1. 進用前訓練 本項屬進用前訓練,參訓人員需符合本準則第7條第1項第4、5款或第3項所列下列資格之一者: (1)大專院校非屬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曾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2)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4年以上。 (3)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1年以上之資格。 2. 在職訓練 本項屬在職訓練,參訓資格如下: (1)參訓人員需符合本準則第7條或第15條取得就業服務員資格,並於國內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等相關機關(構)、團體推薦之現職就業服務員。 (2)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業務之現職就業服務員。 (三)職業輔導評量員 本項屬進用前訓練,參訓人員需符合本準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所列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四)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本項屬在職訓練,參訓資格如下:依本準則第8條或第15條取得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並以國內地方政府或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相關機關(構)、團體推薦之現職專任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為主。 ◎報名時間、方式: (1)職業訓練員課程:自公告日起至 8 月 23 日截止報名。 (2)就業服務員課程(進用前訓練):自公告日起至 8 月 30 日截止報名。 (3)就業服務員課程(在職訓練)臺北班:自公告日起至 8 月 9 日截止報名。 (4)就業服務員課程(在職訓練)臺中班:自公告日起至 9 月 30 日截止報名。 (5)就業服務員課程(在職訓練)高雄班:自公告日起至 8 月 9 日截止報名。 (6)職業輔導評量員課程:自公告日起至 8 月 9 日截止報名。 (7)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課程:自公告日起至 9 月 13 日截止報名。 ◎本課程設有 E-MAIL 及傳真報名機制,請於報名後來電確認。  業務聯絡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林惠君小姐  洽詢電話:(02)2366-0812*123  傳真號碼:02-23697673、02-23697675  E-MAIL:annie_lin@nasme.org.tw  連絡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5號8樓 ***上課簡章及報名表等內容請參考下方之連結與相關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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