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資料內容
標題:【資格認證證明更新(換證) 】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換發申請 |
有效日期:111/01/01~114/12/31 |
內容:一、專業人員於取得資格認證證明後,每3年接受繼續教育,完成下列所有時數要求並於3年期間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資格認證證明更新。
總時數合計達60小時,其中需包含:
A.專業課程+專業相關法規合計達54小時
B.專業倫理+專業品質合計達6小時
二、新發資格認證證明之有效期間,以原資格認證證明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但逾三年期間屆滿後申請資格認證更新經核定者,以【送件日期】起算。
三、繼續教育證明文件,以資格認證更新申請日前三年內有效。
四、其他規定請參考「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9
申請方式:
1.申請路徑:首頁 〉 資格認證證明更新(換證)
2.如顯示【已完成,請於資格認證到期前三個月內方可申請換證】 〉請點【換證】
3.確認左上角【基本資料】,通訊地址必須要正確且可收信。
4.基本資料確認後,按左上角【送審】
5.上傳切結書PDF檔
6.線上申請完成,免送紙本
★製證約需【2個月】工作時間,若有相關疑問或需要先行提供收件證明,可電洽委辦單位。02-27034529 |
相關下載文件:
200306150630【重要核定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更新流程說明.pdf 221102153505附件-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附表1-3(核定版).pdf 250103155228切結書-1140103.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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