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求才公告 ] 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 徵 就業服務員 1名 (102/07/05)
徵才機關: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
專業人員類別:就業服務員
有效期間:102/07/05~102/07/15
名額:1名
工作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47號1樓(本中心特定對象及學輔導課)
資格條件: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相關科系以上畢業(相關科系:復健諮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教育、社會心理、青少年兒童福利、勞工關係、勞工行政、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心理學、心理輔導等)。
二、具備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
三、除上述條件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請檢附證件影本〉尤佳。
◎以限時掛號通訊報名(信封外註明『報考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簡章及報名書表請由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網站(網址:http://klesa.evta.gov.tw點選「最新消息」下載列印,限用A4紙張規格。
工作項目:一、工作內容:代理身心障礙業務督導工作、規劃並執行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相關工作。
二、報考人經錄取分發以業務輔導員進用後,其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專科畢業每月薪資新臺幣29,529元,大學畢業每月薪資新臺幣31,531元,碩士每月薪資新臺幣36,053元,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聯絡方式:◎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凡逾期、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本職缺為代理身心障礙業務督導員職務代理,代理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惟本職缺提早補實,契約即自動終止,契約期滿或提前終止皆不得要求改分發其他職務或請求資遣費。
◎本次報考相關問題請電洽本中心(02-22983060分機1618 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