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求才公告 ] 基隆市政府 徵 支持性就業服務督導員 1名 (103/01/28)
徵才機關:基隆市政府
專業人員類別:其它(支持性就業服務督導員)
有效期間:103/01/28~103/02/21
名額:1名
工作地點: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114號2樓
資格條件: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 符合第三條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專業人員資格之一。(本案須具備就服員資格)
(二) 完成督導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三) 從事所督導業務之工作三年以上。
其他具有實際輔導前項第一款規定之人員三年以上,並經主管機關專案審查具有所需督導專業能力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工作項目:
1.接受基隆市政府職業重建窗口派案,提供就業相關服務。
2.辦理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行政業務。
3.辦理聯繫會議、督導考核計畫業務。
4.成果彙報。
5.提報及審查各項經費、計畫、核銷作業。
6.公文處理及收發。
7.督導支持性就服員業務推動。
8.轉介與連結相關資源。
9.服務記錄系統之登錄與審核。
10.接受中央補助單位之督導及考核。
11.遵守專業及行政倫理。
12.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簡文賢先生,電話:(02)24201122轉2209、2210,傳真:(02)24226215。
***考試方式:分二階段辦理(一)資格審核: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之就服督導任用資格,並建議考生先通過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取得就服員督導資格認證(http://vrs.evta.gov.tw),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初步審核後,符合任用資格者通知面試。(二)甄選:進行面試(佔100%),依據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及備取多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應檢具證件:參加應徵者請檢附報名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自傳(以A4紙張繕寫)、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影本及其他(專業能力證明、研習時數及證照等),男性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等資料,請依報名表繳驗證件順序裝訂,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份(填妥收件人地址、姓名),掛號郵寄至:基隆市政府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5樓社會處勞資關係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支持性就業服務督導員)。若證件不足或不合格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及不另行通知補件。
***報名方式及簡章逕自以下相關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