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亞洲大學委辦111-113年「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學分學程課程」招生簡章 (112/01/17)
一、課程名稱:身障職重、亞大永續—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學分學程班
二、課程依據:
⚫ 勞動部為提升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服務職能,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5、37條規定訂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規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之資格條件,其中學歷資格之相關科系包括大專校院之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等相關科、系及所;如非相關科系者,則須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或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80小時以上者(限就業服務員),方得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
⚫ 此外,勞動部於108年11月12日以勞職特字第1080514881號令修正發布「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其中增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為應具備資格之一,即非相關科系人員,取得學分學程證明者,亦得具擔任職業輔導評量員、就業服務員及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為推動辦理前開專業人員學分學程課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109年12月03日公告發布「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
⚫ 為達成準則修正之目的,積極培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之儲備人力,爰規劃以公開招標方式委託大專校院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學分學程課程。
⚫ 目前,財團法人亞洲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擬相關規定承辦此次「委辦111-113年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學分學程課程」(採購案號:1113003410)。通過本次計畫全部課程者,方得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三、課程辨理(課程全部免費)
⚫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亞洲大學(計畫主持人:心理學系孫旻暐副教授)。
⚫ 課程費用:本專案計畫所規範之六門課程全部免費,亦免費提供講義。
⚫ 上課地點:亞洲大學(暫定管理學院心理學系)
⚫ 學分學程服務專線與助教:(歡迎接洽與詢問)
◼ 電話專線/E-mail:04-2332-3456轉1973;asiadevrclass@gmail.com;
◼ 梁心慈學分學程助教
四、課程內容:
⚫ 本計畫擬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學分學程之學分規定,開設下列六門(14學分)之課程(如下頁表),依序於111-2學期開設三門課共8學分:「職業重建服務導論(3學分)」、「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導論(3學分)」及「身心障礙者特質與發展(2學分)」;而在112-1學期預計開設三門課共6學分:「身心障礙者勞動權益與就業安全法規(2學分)」、「助人專業原理與技術(2學分)」及「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實作(2學分)」。
節錄如上,其餘內容請參考附件簡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