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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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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下載資料內容

標題:【資格申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申請表(113年更新)
有效日期:111/01/01~120/12/31
內容: 【資格申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申請表(113年更新) 申請資格與相關權益,請先參考附件「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9 申請方式: 步驟一【系統帳號】 A. 加入會員:https://vrs2.wda.gov.tw/eVRS/Member/Agreement B. 新增上課紀錄(選填):所申請之相應條款若要求完成「遴用前專業訓練」,請於《首頁>專業人員登入>專業人員專區>專業訓練及繼續教育時數登入>新增》進行遴用前專業訓練課程時數資料登入,儲存並送審 申請方式一:【線上申請】 路徑《首頁>專業人員登入>專業人員新資格申請>按照審查需求文件逐一上傳檔案》進行新增相應專業人員資格並送審 申請方式二:【郵寄紙本申請】 請至下方「相關下載文件」下載對應的資格申請表,填妥後郵寄至本專案執行單位(封面可參考【郵寄本專案之信封封面】) 注意事項: A. 所有影本請逐頁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申請者『簽名或蓋章』」(重要!!!) B. 若須檢附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之畢業證書,且科、系、所或學位學程名稱不完全符合對應條款要求,則須另外檢附「核心課程對照表」與成績單。(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C. 若須檢附工作證明文件,請提供: (1)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第二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訊管理系統」之服務紀錄(0C)(一年一案為原則) (3)若無0C,請提供其他服務紀錄,並載明申請者姓名、個案、機構單位、服務日期、工作內容...等 提醒: ※紙本若無缺件且『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送審資料無誤,始得開始進行審查※ ※每月收件截止日將公布於「重要訊息」,請注意日期並於截止日前補齊所有資料※

相關下載文件:
24021514573302資格申請表-職業訓練師/職業訓練員-更.odt
24021514573303資格申請表-就業服務員-更.odt
241125162721資格申請表-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更v2 (2).odt
24021514573305資格申請表-職業輔導評量員-更v3.odt
24021514573306資格申請表-督導.odt
220216153537信封封面-郵寄信件至本專案(範例)109.01.01啟用.pdf
230215100500信封封面-郵寄信件至本專案109.01.01啟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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