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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格申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申請表(113年更新) |
有效日期:111/01/01~120/12/31 |
內容:
【資格申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申請表(113年更新)
申請資格與相關權益,請先參考附件「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9
申請方式:
步驟一【系統帳號】
A. 加入會員:https://vrs2.wda.gov.tw/eVRS/Member/Agreement
B. 新增上課紀錄(選填):所申請之相應條款若要求完成「遴用前專業訓練」,請於《首頁>專業人員登入>專業人員專區>專業訓練及繼續教育時數登入>新增》進行遴用前專業訓練課程時數資料登入,儲存並送審
申請方式一:【線上申請】
路徑《首頁>專業人員登入>專業人員新資格申請>按照審查需求文件逐一上傳檔案》進行新增相應專業人員資格並送審
申請方式二:【郵寄紙本申請】
請至下方「相關下載文件」下載對應的資格申請表,填妥後郵寄至本專案執行單位(封面可參考【郵寄本專案之信封封面】)
注意事項:
A. 所有影本請逐頁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申請者『簽名或蓋章』」(重要!!!)
B. 若須檢附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之畢業證書,且科、系、所或學位學程名稱不完全符合對應條款要求,則須另外檢附「核心課程對照表」與成績單。(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C. 若須檢附工作證明文件,請提供:
(1)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第二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訊管理系統」之服務紀錄(0C)(一年一案為原則)
(3)若無0C,請提供其他服務紀錄,並載明申請者姓名、個案、機構單位、服務日期、工作內容...等
提醒:
※紙本若無缺件且『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送審資料無誤,始得開始進行審查※
※每月收件截止日將公布於「重要訊息」,請注意日期並於截止日前補齊所有資料※ |
相關下載文件:
24021514573302資格申請表-職業訓練師/職業訓練員-更.odt 24021514573303資格申請表-就業服務員-更.odt 241125162721資格申請表-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更v2 (2).odt 24021514573305資格申請表-職業輔導評量員-更v3.odt 24021514573306資格申請表-督導.odt 220216153537信封封面-郵寄信件至本專案(範例)109.01.01啟用.pdf 230215100500信封封面-郵寄信件至本專案109.01.01啟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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