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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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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求才公告

主旨:[ 求才公告 ] 新北市政府委託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之三重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徵 就業服務員及職業輔導評量員 (103/03/05)

說明

機關名稱: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 職缺部門:新北市三重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職缺類別/職稱: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重區 連絡人: 林欣怡組長 連絡電話:(02)2975-3565 分機106 電子信箱:yucheng.wugu@msa.hinet.net 傳真:(02)2974-2455 連絡地址:24144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12號5樓 需求說明: (一)就業服務員: 1.工作內容:開發職業就業資源,並協助身心障礙求職者媒合適切的就業機會。提供初進入職場之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 2.工作待遇:面議(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3.員工福利:具勞健保、勞退、年終等。 4.資格限制:(1)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或(2)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5.其他要求: (1)具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2)請將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無則免付)之資料備齊郵寄或E-mail至本中心。 (二)職業輔導評量員 1.工作內容:透過深入的評量,協助身心障礙者釐清現況與需求,協助掌握合宜就業發展方向。 2.工作待遇:面議(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3.員工福利:具勞健保、勞退、年終等。 4.資格限制 (1)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 或 (2)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B.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1年以上工作經驗。 5.其他要求:請將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無則免付)之資料備齊郵寄或E-mail至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