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資料內容
標題:【資格證明展延】扣除因故未執行職務期間申請表 |
有效日期:111/01/01~114/12/31 |
內容:說明:
第11條規定職業重建專業人員每三年接受繼續教育期間之計算,得扣除專業人員因故未執行職務三個月以上之期間。
前項期間之扣除,應由專業人員提具證明,送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審查。
申請方式:
1.路徑:首頁 〉 資格認證展延 〉點選【展延】,填寫展延資料。
2.請檢附以下文件:
(1)扣除因故未執行職務期間申請表(下載文件一)
(2)留職停薪或展延相關佐證文件
(3)原資格核定函及資格證明影本
3.上傳切結書PDF檔
4.線上申請完成,免送紙本 |
相關下載文件:
250117154705扣除因故未執行職務期間申請表-1140103.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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