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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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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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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認定更新流程為何?
A:
可至系統之重要訊息專區查詢「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流程」,亦可閱讀「職重專業人員申請資格認證證明更新提醒」檢查檢附資料是否完整。
Q:
請問在繼續教育課程時數認定通過後,於上傳學員名單時,為什麼有時會出現“學員尚未取得資格”而無法上傳成功的情況?
A:
在繼續教育的期限計算上,是從職重專業人員通過資格認定後,公文核定日期往後算三年,故在取得資格之前參加的繼續教育課程就無法取得時數喔!
Q:
請問(職業訓練師、職業訓練員、就業服務員)進用後時數完成後,應於何時完成時數抵免認定?
A:
各項課程規劃與時俱進,為維護申請者最佳利益,若符合準則參與進用後時數規定,訓後備妥送審文件,盡速送審為佳。
Q:
請問職業重建專業人員完成遴用前或進用後的課程,需最遲多久以內完成時數認定?
A:
建議完成課程後儘速申請認定已維護申請者權益。
Q:
為何無法順利於系統儲存資料?
A:
請確認系統內「※」必填項目是否填妥,上傳檔案之格式是否符合系統需求。若有其他問題請來電專案人員諮詢。
Q:
使用系統出現錯誤訊息的原因為何?
A:
系統錯誤的原因眾多,可先行檢查操作是否符合系統規定,若仍然無法順利操作,請來電專案人員洽詢。
Q:
請問時數資料儲存以後,該如何送審資料?
A:
於專業訓練及繼續教育時數登入頁面,點選查詢鑑,點選欲送審資料之修改鍵,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送審。
Q:
申請繼續教育課程課後審查的課程摘要名稱與講義所標註的課程名稱是否需一致?
A:
課程摘要名稱與講義所標註的課程名稱需一致以利審查作業。請辦理單位於課程辦理前與講師確認。
Q:
請問可取消資格、以其他條款重新申請嗎?
A:
除違反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13條規定,否則無法取消再以其他條款申請資格。
Q:
請問申請文件所需檢附的工作證明,有規定的格式嗎?
A:
沒有規定的格式,可以各單位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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