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申請者您好: 提醒您,首次申請或系統修改「經歷或現職狀況」,需提供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內容包含單位名稱、個人基本資料、職稱、起訖日期等內容,並加蓋「單位/機構章」及「主管/負責人章」)所檢附影本資料需加蓋上「與正本相符」及「私章/簽章」。 *注意:系統填寫資料需與提供之紙本資料相符合,如職稱、工作起迄日…等 *相關檔案下載提供在職與離職證明書之範本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