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4年度督導36小時課程」課程資訊(高屏澎東區) (114/06/09)
高屏澎東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辦理114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專業訓練 (督導36小時)
※招收名額:預計招收12名為原則,並提供5名隨班附讀名額。
※參訓對象及錄訓順序:
一、參訓對象
(一) 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準則第 3 條第 1 款至第 5 款規定專業人員資格之一並取得資格認證者,包含:職業訓練師、職業訓練員、職業輔導評量員、就業服務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二) 從事所督導業務之工作3年以上。
二、錄訓順序
第一順位:高屏澎東分署轄區符合參訓資格人員。
第二順位:其他分署轄區符合參訓資格人員。
第三順位:尚未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專業訓練(督導36小時)」課程,需補課之隨班附讀人員。
※報名方式:
一、本次招生對象分為全程參訓與隨班附讀。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五)下午5時止。
三、報名方式及報名所需檢附表件:
(一) 報名方式
即日起開放網路報名(https://kppvrrc.heart.net.tw/index.php),有意參訓者需於線上報名完成後,將相關文件請以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中心,逾期不得進入參訓資格審查。郵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活動中心6樓,高屏澎東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收,請於信封上註明「11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專業訓練(督導36小時)」以利收件。
(二) 報名所需檢附表件:
1、全程參訓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件二)、畢業證書影本、職業重建人員資格認證證明影本、從事所督導業務3年以上工作證明書。
2、隨班附讀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件二)、隨班附讀補課申請表(附件三)及已完成課程之證明文件影本(需含課程明細及時數)。
【注意事項】:請於郵寄後以電話確認本中心是否收件,如表件不齊或郵資不足等因素遭退件而逾期延誤報名,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錄取公告:
報名截止後,本中心將依書面資料進行審查,並視報名狀況,調整各單位錄訓名額,114年7月2日(星期三)於本中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公告網址如下(https://kppvrrc.heart.net.tw/index.php),並以e-mail個別通知錄取學員。
錄訓後若不克前來者,請務必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通知承辦單位,以便安排備取人員遞補。
※結訓證書與研習證明核發規定:
一、結訓證書核發規定:參訓者全程參與課程,且結訓考試成績有達70分(含)以上者。
二、研習證明核發規定:
(一)未能全程參與課程,將視實際參訓課程之結訓考試成績有達70分(含)以上者,發給所參訓課程的研習證明。
(二)隨班附讀者完成所參與課程,且結訓考試成績有達70分(含)以上者,發給該課程的研習證明。
三、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作為出缺席之依據。若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5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該單元成績將以不及格計算,並取消補考或補交報告的機會,不予核發該堂課程研習證明。
四、每一堂課結束後,由授課講師出題並進行隨堂測驗,或於期限內繳交課堂作業報告。學員隨堂成績須達70分以上才算及格,不及格者給予1次的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之機會;補考內容與方式依據授課講師要求進行,若成績仍未達70分則該課程視為不及格。
五、本課程結訓證書與研習證明將於全部課程結束並結算成績後寄送參訓學員。
※辦理時間及課程內容
上課日期:7月10日(四)、7月18日(五)、7月22日(二)、8月8日(五)、8月14日(四)、9月4日(四)
總計6天課程,課程內容請參閱簡章。
※業務聯繫窗口:
吳靜怡職重專員
電話:07-7172930 #2306
傳真:07-7275203
EMAIL:vickyashin16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