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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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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課程公告

主旨:「115年度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36小時課程」課程資訊(桃竹苗分署) (115/02/26)

說明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三、承辦單位: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委託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 四、招生名額與對象: (一)共計辦理1班,招訓20名學員,另提供5位補課名額 (二)參訓資格: 1. 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8條第一款之資格規定,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於進用前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4)非屬前款所定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於進用前,未完成前項所定之專業訓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得先行提供服務,並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訓練,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三)錄訓順序: 1.符合「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36小時專業訓練」參訓資格之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及苗栗縣現職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2. 符合「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36小時專業訓練」參訓資格之非桃竹竹苗四縣市服務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3.尚未全部完成「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36小時專業訓練」課程需補課之隨班附讀人員。 4.經機關(單位)主管推薦有參訓之必要性者。 5.同一錄訓順序之排序準則:具資格認證急迫性需求者優先。 (四)報名方式: 1.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寄出報名所需文件(以 E-mail 或掛號郵寄方式擇一。E-mail 寄件者,資料以PDF 檔附上)並聯繫承辦人員確認,3月2日(一)下午17:00截止收件。若逾期、未完成網站報名及未於截止時間前送達完整報名資料者,將不予受理。 2.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mZgCEBQVrziXsd3y8 3.掛號郵寄:請寄到「(300003)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723號1樓」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並請於信封標註報名「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36小時」字樣,寄達日期以郵戳為憑,寄出後請主動聯繫承辦人。 4.聯絡方式:聯絡人葉志健職重專員 電話:03-5244481分機57 電子信箱:tzmcente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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