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辦理111年度就業服務員進用後36小時課程 (111/01/17)
一、計畫依據:
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第3 項「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規定辦理。
二、辦理目的:
為提昇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人員專業知能,藉由訓練課程促使其深入瞭解就服員角色與任務及增進服務品質,並符合培訓準則所規定之遴用精神與原則。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辦理單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四、實施期間:
111 年2 月18 日(五)、2 月21 日(一)、2 月24 日(四)、3 月1日(二)、3 月4 日(五)、3 月11 日(五)。
五、參訓人數、資格及結訓合格標準:
參訓人數及資格:預計招收30 名學員,錄訓原則詳如附件。
六、實施地點: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三樓視聽教室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 號)
七、課程配當表及報名表:如【相關下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