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會議時間:105年11月25日(五)。 收件方式:以郵件或親送審查資料至以下地址。 地址抬頭:諮商所復健諮商組 轉「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專業訓練及繼續教育時數抵免、認定作業」計畫案收 郵寄地址: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收件截止日期:申請單位於所公告之審查會議前10日(包含假日)完成資料送件(以收件日為準,非郵戳日)。 ※繼續教育課程送審資料應逐頁加蓋騎縫章,若已公文方式辦理後面附件則無須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