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才訊息明細
求才訊息
-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 專業人員類別:就業服務員
- 有效期間:115/01/09~115/01/28
- 名額:1
- 工作地點:(801)高雄市 前金區 五福三路80號6樓
- 資格條件:一、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規定,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長期照護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四)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五)高中(職)畢業,且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三年以上,並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 工作項目:一、工作內容:
(一)提供身障者就業媒合及輔導等服務。
1、瞭解身心障礙者工作能力,並擬定就業服務計畫。
2、依據服務對象工作能力及期待進行職場開發,並進行工作媒合。
3、協助身心障礙者提升工作技能,進行工作訓練及職場適應。
4、身心障礙者就業後追蹤及輔導。
5、服務記錄等相關表格撰寫。
(二)配合推動各項就業促進政策工具。
(三)支援站內相關就服業務。 - 福利待遇: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規定,月薪新臺幣40,199元;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證書者,增加證照加給每月4,000元。
- 聯絡方式: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7-3214033分機285
請於115年1月28日下午5時止前,將報名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中心輔導課(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信封上註明「應徵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員」。以送達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