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才訊息明細
求才訊息
-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 專業人員類別:職業輔導評量員
- 有效期間:114/09/18~114/10/23
- 名額:1
- 工作地點:(807)高雄市 三民區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
- 資格條件:一、依據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6條之規定,職業輔導評量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
(二)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職業輔導評量員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1年以上。
(三)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且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1年以上。
3.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且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1年以上。
(四)從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工作2年以上,且完成60小時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得先行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並於執行業務期間由具職業輔導評量督導資格者予以輔導。另應於進用後2年內,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以上,成績及格並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
二、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 工作項目:辦理職業輔導評量計畫擬定、個案職業輔導評量、撰寫職業輔導評量報告及提供個案就業建議等事項。
- 福利待遇:以313薪點起薪,折合每月薪資43,538元,按月給付,年終獎金依相關規定辦理。另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增加證照加給每月4,000元。
- 聯絡方式:一、即日起至114年10月23日下午5時止(以送達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將報名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中心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信封上註明「應徵輔導課-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員」。
二、本案聯絡人:輔導課/電話3214033分機203/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