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明細資料
訓練機構
- 單位全銜:高屏澎東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 單位地址:802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 聯絡人:吳雅玲
- 聯絡電話:07-7172930轉2307
課程內容
- 課程名稱:職災勞工可運用資源
- 課程講師:姚雅丹
- 上課地點: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活動中心6樓會議室)
- 訓練期間:113/08/01 ~ 113/08/01
- 訓練性質:繼續教育
- 上課時段:上午
- 上課時數:1.5 小時
- 授課方式:實體上課
- 課程類別:專業課程
- 核心能力:職業重建知能
- 課程領域:職業重建理論及服務系統
- 訓練費用:0
- 費用說明:學員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 課程內容:▲課程摘要(含目標、大綱):: 《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經於1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法源強制納保對象包含:1.事業單位不論勞工人數均應加保;2.參加職業工會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由工會加保;3.受僱自然人或實際從事勞動者,由雇主或勞工自行投保。 課程的授課架構如下,期許專業人員若遇服務對象同時具備職業災害身分時,能即時掌握與連結適性的資源。 (一) 職業災害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勞工在執行工作時受傷、因工作導致職業病、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所造成的疾病、傷害、殘廢或是死亡,皆屬於職業災害。 (二) 勞工符合職業災害之受服務對象時,其享有的資源略分為: 1.醫療復健(職業傷病診治與復工評估;職業傷病諮詢服務) 2.勞保給付(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 3.職災補助(各項生活津貼與看護補助、未加保失能及死亡補助、器具及家屬補助) 4.職能復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職業輔導評量、職務再設計、輔具設施補助) 5.職業重建(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 6.社會復健(心理社會支持、家庭扶助、福利資源連結) 7.勞資爭議(勞資爭議協助、勞工訴訟扶助、勞工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 8.勞動條件權益(公傷病假、職業災害補償) ▲授課方式: 本次課程採事先報名,不接受臨時報名上課。另,課程採實體授課,課程進行方式包含由講師說明課程內容,並與學員進行案例互動討論。
- 備註說明:
參訓資格
- 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三條所定之專業人員。
資格對照表
- 無。